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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北模式”托起搬迁安置新希望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9/28 0:33:0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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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北模式”托起搬迁安置新希望
——潘集镇积极探索落实发展式搬迁安置之路

  “以前就怕刮风下雨,一到雨天我就自欺欺人地往裂了二、三厘米的墙缝里塞上砖块和破旧的衣服,希望能起到遮风避雨的作用。现在好了,我分到一套118平方米的新房子。”朱庄村前王自然庄村民王建标高兴地说。
  潘集镇位于潘集区西北部,17个村中有14个涉矿村,面对5个大型矿井快速开采。从2005年吴乡村小南郢自然庄沉陷开始,搬迁安置、构建和谐地矿关系一直是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重心。为了保证搬迁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在市政府【2009】70号文件未出台之前,镇政府在搬迁工程建设中采取“三先三后”的工作措施,即:搬迁用地先用后补、建设资金先付后算、安置用房先建后分,全力实施发展式搬迁安置。搬迁用地先用后补是在民生工程思想指导下先行使用建设用地,然后再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手续;建设资金先付后算是指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先期代建,资金由投资公司先行垫付,然后由镇政府与投资公司统一结算。潘北新村分住宅和商住两个功能区,商住区采取分开出售的形式,所得利润弥补住宅区楼房(520元/平方米)建设及公建费用的不足;安置用房先建后分,是指镇政府先集中统一建设住房,建成后分给需要搬迁安置的群众,这种方式当地村民亲切的誉为实实在在的“潘北模式”。
  政府牵头解决后顾之忧
  采煤沉陷区搬迁本是一桩好事,但对于群众来说毕竟是“故土难离”。为此,在一期工程启动后,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搬迁安置工作小组,挨家挨户地做思想动员,工作组先后分别召开了党员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全体会议,向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具体的搬迁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保护村民利益,赢得群众对搬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市场化运作、严把工程质量关
  地下的煤被采走了,地上的房子还在挣扎,为尽快解决沉陷区群众的住房问题,镇政府把潘北新村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间重点工作,通过统一招标方式确定与信誉度高信得过的公司合作。坚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在10到15户群众中推选一个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全过程监督资金的拨付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潘北新村建设标准高,按7度抗震标准设计,顶部外墙进行隔热处理,冬暖夏凉,室内水电、门窗齐备。刚搬了新家的王建云说:“俺们的房子没得说,住到这里感觉跟进了城一样。”
  平等自愿,最大限度让利于群众
  新村按照“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的指导思想,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根据群众的思想来决定安置的方式,对自愿搬到新村的群众,镇政府给予鼓励和提供帮助,对部分不愿意搬到新村,希望迁至别处的群众,镇政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给予每平方米520元的货币安置补助。目前,潘北新村一期已安置群众180户,二期可安置群众780户。
  这种“潘北模式”实现了集中化、规模化,既降低了住宅楼房价,又完善了公建配套;既节约了土地资源,又解决了搬迁安置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既让群众得了实惠,又使合作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实现合法盈利,为全市实施发展式搬迁做了有益的尝试。
  但是,由于沉陷面积不断扩大,需搬迁群众基数逐年增加,沉陷区群众搬迁任务越来越重,同时,由于群众对搬迁补偿标准期望值过高,由地面沉陷而引发的“心理沉陷”现象越来越明显,在“建房”的同时还要“健心”。政府在整个搬迁安置过程中的这个特殊的“中介”身份将承担着有可能转嫁而来的由于资金欠缺而引起的市场风险等。
  采访中,潘集镇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潘北新村作为新一轮发展式搬迁建房的试点,为解决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试点,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一定会碰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不断创新,为科学正确的探索出一条搬迁安置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陈 帅)

(责编: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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