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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化解用水纠纷助农抗旱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8/27 0:26:1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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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高温引发一起矛盾

  连日来,连续高温形成“伏旱”,水稻生长急需保苗灌溉。8月22日,潘集区架河司法所及时调解了一起因用水引起的纠纷,确保了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潘集区架河乡泥集村许甲和许乙是近门叔侄关系,但关系不和睦,两家的承包地相邻,许甲灌溉时必须使用许乙地头的公共水渠。但许乙却以此水利工程占用其承包地为由拒绝让许甲使用,或者要求许甲付费,导致许甲家水稻得不到及时浇灌,影响了水稻生长和农业生产。两家为此多次争吵,也经派出所和村委会数次处理,也没有解决。

  8月中下旬,连续的高温形成“伏旱”,看着庄稼缺水,许甲又着急又生气,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许甲便带领亲戚强行使用许乙地头里的水渠,而许乙看到许甲这样的举动,也非常生气,双方互不相让。潘集区架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摸排中得知这一情况后,感到事态紧急,即刻介入调解。

  经调查,许乙被占的0.05亩承包地实际属于该组的已经处理过的土地,并没有列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范围之内,其拒绝许甲使用水渠放水浇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工作人员对许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提出了其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许甲在使用时不得损害许乙的庄稼,如造成损失要予以赔偿。经过教育,许乙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表示不再阻挠灌溉。

(记者 王玲 通讯员 解军)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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