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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了人民调解员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8/10 0:07: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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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交警大队率先启动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前的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认定后调解,而从8月6日起,淮南市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在全市率先正式启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出现交通事故赔偿时,也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损害赔偿纠纷越来越多,而交警部门的人手又有限,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可能会造成拖延时间比较长的情况。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副大队长宋恩云解释说:“打个比方,我们事故中队只有4名民警,如果一天有10个案件需要调解的话,人手肯定不够,当事人就得排队等候,时间就会延长”。

      人民调解员已涉及很多领域,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也是社会所需。这次谢家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主要从律师、法律工作者和退休交警、法官以及司法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聘,从最基层的街道社区推举可信服且有影响力的人作为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定权限内,调解适用于交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可以不经过交警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组织调解。

(记者 王玲 实习生 杨杨)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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