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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淮南“打黑第一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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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打黑第一案”一审宣判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7/11 23:47: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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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5人均获刑

      备受市民关注的我市“打黑第一案”,经过5月2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7月9日上午,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朱玉龙为首的15名涉黑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4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于该团伙骨干成员还并处罚金及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被告人朱玉龙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敛的全部财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供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予以没收。随案移送扣押在案的车辆、物品及现金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据了解,这15名犯罪团伙成员大部分是本市农民或者无业人员,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平均年龄不超过28岁,最小的还是“90后”。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仅判决书就长达72页。在判决书中一一列举了该涉黑团伙成员的各项犯罪事实、案件由来、审理情况、判决结果,以及对其各项罪名指控的有效证据材料。据了解,此判决书是田区法院有史以来最长的一份。

      案件回顾

      以被告人朱玉龙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06年至2009年期间,通过“拜把子”等形式,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严密的犯罪组织。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朱玉龙是团伙的组织领导者,管理团伙骨干成员。俞保、孙春蕾、吴怀顶等人主要负责在赌场内向赌博人员放高利贷,俗称“放爪子”,每万元每天收取100至300元不等的高额利息,连绍陆、刘亮亮、路军等人则主要负责追逼团伙成员所放高利贷。该犯罪团伙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在赌场中实施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获取。

      自2006年以来,以朱玉龙为首的团伙成员先后在定远县、田家庵区、上窑、洛河、曹庵、金家岭等地赌场“放爪子”,因追要赌债而多次非法拘禁他人。该犯罪团伙对拖欠该组织“爪子钱”的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公开场合持刀、枪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逞强斗狠、巩固强势地位,该犯罪团伙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现已查实朱玉龙团伙成员实施的有组织的犯罪事实18起,涉嫌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罪名。

      判决结果

      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朱玉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8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该犯罪团伙成员吴怀顶、俞磊、俞保、孙春蕾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路军、朱玉开、连绍陆、刘亮亮、沈宏奇、王亚州、廖雷、邹强、吴永庆、路章雁等也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各刑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我市“打黑第一案”的宣判,表明了政府对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我市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

      在宣判现场,面对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证据的缜密细致分析和认定,该团伙部分成员表示认罪伏法,而有些人则表示对判决不服,要求上诉。早报也将继续跟踪采访。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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