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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违规市民举报属实可获奖励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4/30 0:32: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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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记者从淮南市公安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出台了《淮南市公安局奖励公民举报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

  奖励办法规定,市民对以下违规问题的举报,淮南市公安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核查属实后,视情予以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一)公安机关警车方面: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转借警车、牌证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的等。

  (二)涉案车辆方面:违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市民通过拨打举报监督电话110、邮寄信件(通信地址:淮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邮政编码:232001)及短信、网络等方式或直接到淮南市公安局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所核实的违规问题大小,分别给予100元至300元不等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记者 张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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