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一大早,家住凤台县新集镇郭郢村69岁的村民郭学好就来到新集宾馆,因为在那里将举行凤台县新集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首发仪式,老郭将同首批1200位60岁以上的村民一起,领到第一笔养老保险金,这着实让老郭兴奋不已。他告诉记者:“能领到养老保险金非常高兴,这说明国家富裕了,咱们农民也得到实惠了,对农村老年人来说以后的生活也有保障了,也能为下一代减轻经济负担。”
凤台县在借鉴其他地市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凤台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并选取古店乡和新集镇作为此次推广“新农保”的试点乡镇,共惠及33个行政村,近7万农业人口。据凤台县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凤台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将于明年起在全县推行,这标志着凤台县48万农民迈入了“社会养老”的行列。
据了解,截止到记者发稿,古店乡和新集镇已有7341人参加新农保,缴纳保险金1400余万元,已有1201人开始享受到新农保带来的实惠。
12月15日,省政府常委会议通过我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同时凤台县和其他11个地区正式被确定为全省10%的县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没有到龄人员每年获得省财政20元缴费补贴,到龄享受待遇人员每月将获得中央财政5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
据悉,凤台县新农保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采取农民个人自愿缴费,乡镇、县区补贴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新农保基金。凡凤台县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除外)的人员,均可参加“新农保”。对于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有本人到达领取年龄时,一次性补足缴费15年,并从缴足年限的次月起计发养老金。参保人员所缴纳金额的记账利息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复利计息。对于享受新农保待遇的人员,应当具备缴费15年及以上,且年满60周岁。对于“新农保”政策实施时已超过60周岁的参保人员,直接可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均应参加“新农保”。据了解,此次首批享受“新农保”待遇的参保人员中,领取金额最高的为606元。
作为惠及百姓、利及未来的民生工程,新农保的实施,对解除农村老人后顾之忧,保证老人安度晚年提供了重要保障,对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图:郭学好老人向记者展示自己领到的“新农保”领取证和银行存折。
(记者 李舒韵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