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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本月起化妆品外包装“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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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化妆品外包装“变脸”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10/13 23:40:1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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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分须标明

     “洁净因子”、“植物精华”究竟是什么物质?虽然许多消费者每天都在使用化妆品,可对于化妆品的成分却是一无所知,也就更谈不上选择成分适合自己的化妆品使用了。本月起,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开始实施,新规要求化妆品必须明白标注所有成分。

      12日,记者随机对我市龙湖南路、朝阳中路的多家商场、超市进行了走访,发现部分化妆品包装已经“换装”。对此,不少市民感到十分高兴,家住洞山中路的刘女士感言:“以后买化妆品,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用自己的肌肤当“试验田”了”。刘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包装说明不明确,她曾经有过皮肤严重过敏,不得不去医院治疗一月的惨痛经历。“购买那瓶柔肤水的时候,售货员说是去油型的,我刚好是油性皮肤,经不住售货员的连番劝说,就买了一瓶试试效果,结果回去一用整个脸都起满了小疙瘩。”后来,刘女士找那家化妆品店一细问才知道,这种化妆品含有一种酸性成分,而刘女士偏偏对该成分过敏,随着新国标的实施这种情况将不会再出现。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仍有一些化妆品未更换新包装,仍在使用以前的包装,这又是为什么呢?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淮南市质监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新国标的实施,各品牌化妆品公司都是知道的,但是化妆品从生产到销售,中间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期,库存的外包装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消化。所以,10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新国标规定的化妆品要完全占领市场,预计要到11月中旬以后才行。”质监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解释,看来化妆品要完全“换装”,还需要消费者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记者)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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