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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今秋更明白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9/7 23:45: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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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记者从淮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幼儿园收费今后要实行许可证制度,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以举办各类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名义乱收费。这是9月1日新学期开学后,在我市境内所有幼儿园执行的收费新规的内容。

      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规范了幼儿园收费项目,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含点心)的,可代收伙食(点心)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均按照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

      同时,依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新规还明确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收取标准,其中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60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20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学期800元。以上标准为我市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

      针对幼儿园收费中存在的收费不透明,跨学期预收费等市民反映焦点问题,新规规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了防止一些幼儿园以实验班、特色班之名行乱收费之实,新规明确规定,幼儿园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内,不得举办各类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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