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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将有法可依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8/23 23:47:1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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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淮南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将有法可依。8月21日,淮南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淮南市城市高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详细解释。新出台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管理成本情况、物业服务等级等因素,对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市民缴物业费将有法可依。

      根据新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综合服务将依据相关法规被划分为三个等级,不同等级收取不同额度的物业服务费,其中含住宅电梯和增压水泵运行费时,一级为0.85元/m2,二级为0.95元/m2,三级为1.05元/m2,在此中准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不含住宅电梯和增压水泵运行费时,一级为0.60元/m2,二级为0.70元/m2,三级为0.80元/m2,在此中准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同时,对于未将住宅电梯和增压水泵运行费纳入物业服务费的高层(小高层)住宅小区,新标准还规定了此项费用的收费方式,其中二次加压水泵运行费按用户实际用水量分摊;电梯运行费用等按户分摊(电梯起始层免收,二楼收取20%,三楼收取50%,减收免收部分由四楼和四楼以下住户平均分摊),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外,物价部门特别强调,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服务合同,并报送市物价局、房管局备案。

(记者 孙 鸿 实习生 李 婧)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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