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优化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通过扩覆盖、提待遇、拓范围、优服务,持续减轻群众生育负担,筑牢生育保障民生底线。
拓宽参保范围,实现保障普惠共享。放开参保准入条件,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上述人员按企业费率缴纳职工医保后,可同等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有效补齐重点群体保障短板,推动生育保障应保尽保。
提升报销待遇,降低生育就医成本。产前检查设立1000元累计支付限额,参保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限额内合规费用全额报销,超出限额及基础服务包外的合规产检费用,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报销。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顺产、剖宫产分别按照4000元、6000元限额全额保障,分娩镇痛项目纳入甲类目录全额报销。同时,生育并发症、危重孕产妇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医保政策据实报销,大幅减轻家庭生育经济压力。
延伸保障边界,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将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并将报销范围有序拓展至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有效解决不孕家庭异地就医报销难题。
精简经办流程,优化便民服务体验。全面取消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纸质证明,实现免证办事。压缩生育津贴拨付时限,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直达个人账户,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记者 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