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正值淮河干流春季禁渔期,淮南市渔政执法大队开展常态化巡航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护佑淮河鱼类繁衍生息,切实保障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市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在鱼类繁衍生长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渔,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淮河干流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四个月,期间禁止包括违规垂钓在内的所有捕捞行为。其中,淮河淮南段淮王鱼保护区实行全年禁渔,该区域以平圩淮河大桥为界,上游至凤台茅仙洞段均属保护区范围。保护区内鱼类资源更为丰富,也成为非法捕捞人员铤而走险、伺机作案的重点区域。
当日上午,记者与市渔政执法大队约定后,先与护渔员乘车抵达淮河八公山段岸边,随同开展陆地巡查。在八公山淮滨村下游水域,巡查人员发现一处人迹罕至的岸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该区域并非农田耕作区,初步判断为违规垂钓人员遗留。随后,巡查人员在一处低洼河边,发现有人活动痕迹,水中还拴着一条俗名“朱红”的鲌鱼,显然是违规垂钓人员听到巡查动静后仓皇逃离,匆忙间将渔获物遗留。记者随即拍照取证,并将这条受伤的鲌鱼放归淮河。
按照约定时间,记者在淮河八公山李咀孜段登上渔政船,继续开展水上逆流巡查。行至淮河孔李大桥附近时,巡查人员发现岸边有人在浅水区活动,疑似布设地笼。因该处河滩水浅,大型渔政船无法靠近,2名渔政执法人员立即换乘小艇,记者随行前往。靠近岸边后,确认水中布设有单个地笼网具,布设人员已上岸逃离。执法人员随即对周边水域细致排查,又发现多只已放置多时的大型地笼,从网具上的沉积附着物可判断,这些地笼布设已久,因禁渔执法打击严厉,违法人员不敢前来收取。经查看,地笼内仅有少量小鱼小虾及一条罕见的刺鳅(俗称“刀鳅”),刺鳅为底栖性鱼类,多栖息于水草丰茂的浅水区,具备一定食用和营养价值。记者拍照取证后,执法人员将地笼内水生生物全部放流淮河。
渔政船行驶至凤台渔政码头,市、县两级渔政执法部门就禁渔工作对接交流后,船只启程返航。当顺流行驶至淮河孔集段时,执法人员发现岸边有人违规垂钓,渔政船迅速靠岸,违规垂钓人员仓皇逃离。执法人员下船后,现场查获3支鱼竿、2兜渔获物及一个剪断鱼线的鱼漂,随即依法将渔获物放流,暂扣违规渔具。随后,执法人员又在附近水域查获一支违规人员遗留的鱼竿。据渔政执法人员介绍,此类暂扣的违规钓具,后续将统一集中销毁,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对非法捕捞人员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市渔政执法大队介绍,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施行。法律明确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渔具、捕捞船舶。
今年以来,市渔政执法大队持续加大淮河流域淮南段禁渔执法力度,累计开展执法巡查39次,其中联合执法12次、夜间突击巡查1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34人次、执法船艇81艘次,驱离违规垂钓人员100余人,暂扣违规钓竿14副,清除拦河网具、地笼60节约2200米,查办涉渔违法案件9起。市渔政执法大队呼吁,法治护渔、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携手守护淮河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共筑美丽淮河生态屏障。
(记者 张雪峰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