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提升市直单位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理论素养和履职本领,近日,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通过3至5年努力,推动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整体提升,为我市“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在学习内容上,《实施意见》明确,要聚焦“凝心铸魂”,突出创新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锤炼坚强党性;聚焦“国之大者”,加强形势政策学习,深刻理解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找准履职结合点和发力点;聚焦“练好内功”,强化专业知识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升干部履职基本功和专业素养。
在主要措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抓实常态化学习载体,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持续办好“学习讲坛”,通过各单位负责人及科室骨干定期上台讲政策、讲业务、讲体会,鼓励跨科室、跨部门交流互动;三是建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80后”年轻干部为主体,开展“青年读书会”“理论微宣讲”等活动,推行“导师帮带制”,引导青年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成长成才;四是丰富拓展线上学习阵地,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各单位网站开设学习园地等学习平台,鼓励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五是健全完善“以考促学”机制,建立业务考试成绩与干部平时考核挂钩制度,以考促学、以学促干。
《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学习型”机关建设纳入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强化综合保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将通过不定期抽查、通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并将建设成效纳入党建工作督查、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切实推动学习常态长效。
(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