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联合执法检查 维护禁捕秩序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怀旧消费”不能千篇一律
 5G工厂点亮智造新未来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联合执法检查 维护禁捕秩序
【字体: 】 发布时间:2026/2/10 9:31:41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张雪峰)春节临近,市场交易增多。近日,市禁捕办组织农业、市场、公安等相关成员单位,对凤台县菜市场、渔具市场及中高档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联合执法检查。

市禁捕办人员介绍,对淮河流域而言,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主要体现在“淮王鱼保护区”及“禁渔期”管理,其中,“淮王鱼保护区”全年禁捕,覆盖淮河干流凤台段全域水域。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旨在对凤台县涉及加工、销售及消费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禁出现淮河野生鱼交易,以强化执法监管,维护禁渔秩序。

市禁捕办及渔政执法大队人员与凤台县成员单位人员会合后,首先来到古城菜市场,这里人群熙攘,菜品丰富。在水产销售摊点前,有多个品种鱼类在此销售,执法人员逐一仔细查看是否存有非法渔获物,并告知经营户和市民:淮河野生鱼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希望大家都要形成“不买不卖淮河野生鱼”的共识。之后,联合执法检查组又来到了凤台西菜市,进行了同样的检查,并提醒经营户,若以池塘养鱼冒充淮河野生鱼牟利,属于消费欺诈,将会依法予以查处。

在凤台淮河路等地,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进渔需网具店及钓鱼渔具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禁用渔具网具的情况,同时向商户宣传禁捕政策,明确将对非法垂钓、捕捞涉案渔具溯源追查,形成强力警示震慑。最后,检查组又来到淝淮道农庄,这里靠近淮河。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店招门头、广告菜单中是否出现“淮河野生鱼”“野生淮王鱼”等违规字样,告知经营者不得采购、加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鱼产品及其制品,严把水产食材原料关。

市禁捕办表示,将持续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自觉践行“不捕、不卖、不买、不食”禁渔区野生鱼等保护理念,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切实筑牢春节期间禁渔安全防线,维护淮河水域生态环境和禁捕管理秩序稳定。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