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扩大 缴费时间明确 待遇保障优化
2026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征缴
日前,记者从2026年度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限原则上为2025年10月至12月底。
据了解,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市域内各类在校学生;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与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实际,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6年2月底。延长期内仅限外出务工人员凭务工相关证明材料参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在2026年缴费的人员,需执行三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分娩、“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简要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保”。保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标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90%,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能够达到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我市最高为60万元;保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均可保障。在做好住院保障的基础上,我市将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的83种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按照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2019年起,还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55%以上;保大病: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患病住院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大大减轻;保生育: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持续加强,居民医保不仅保障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费用,对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也有保障,自2025年开始,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据介绍,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38.74万人。前三季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21.84万人,报销人次29.89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15.85亿元;普通门诊报销达74.36万人,报销人次达203.99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5621.79万元;门诊慢特病报销12.74万人,报销人次80.75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4.24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总报销人次达314.63万人次,相当于平均每人享受1.3次报销,报销总金额达20.65亿元,为全市居民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外,自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起,实施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记者 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