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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司”联动“立规矩”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12/4 9:57: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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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工作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以严密的制度设计,堵住“以病逃刑”的漏洞,让社区矫正执法既有刚性,又不失温度,这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刑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刑罚执行严肃性,深化社区矫正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

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是保障刑罚依法执行、维护监管秩序的重要环节。此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地区在病情复查的医疗机构选择、复查周期设置、检查项目确定等方面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指引》共8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

《指引》聚焦暂予监外执行核心监管环节,首先为医疗机构和诊断医师戴上了“紧箍咒”,明确了医院的资质等级和医师的专业职称要求,杜绝了“人情诊断”“凑数诊断”的可能。其次,固化了复查周期,要求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设定合理的、固定的复查间隔,防止“小病长保”或病情突变未能及时发现。同时,统一了档案材料标准,从诊断证明的格式到全套病历的归档,确保每一次复查都过程留痕、有据可查,实现了全链条的闭环管理。

“《指引》的核心价值在于‘规范’与‘监督’。”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它既为执法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手册,有效破解病情复查诊断工作中的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也为检察机关开展同步监督提供了精准的依据,让企图通过“病情造假”实现“一保到底”的行为无处遁形。

此外,《指引》充分考量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处境,在规范执法中融入人文关怀,是淮南检察机关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式的重要实践,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融合提升。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联合市司法局抓好《指引》落地执行,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督查、加强业务培训与协同联动,精准开展病情复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规定依法规范运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淮南、平安淮南注入坚实的检察力量。

(通讯员 刘永利 赵武 记者 何婷婷)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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