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淮南市产品质量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怀旧消费”不能千篇一律
 5G工厂点亮智造新未来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淮南市产品质量促进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12/1 9:50:2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淮南市产品质量促进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努力推动我市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5月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8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企业在产品质量促进中的职责,规定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同时,《条例》规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着力解决企业产品质量主体意识不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将有效增强我市产品质量竞争力,为我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制支撑。

(通讯员 王星)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