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陶志宜)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涉企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精准的法律释明、务实的“经济账”分析以及创新的调解方案设计促成该案圆满化解。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予返还占项目总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原、被告双方此前曾因同一项目已到期保证金的返还问题已经历经一审、二审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纠纷解决过程漫长且成本高昂。若本案沿用此前裁判思路,虽能快速下判,但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再度陷入“执行难”的循环,无益于纠纷的实质解决。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庭审后主动作为:首先,向双方清晰释明本案的法律适用标准与可能的裁判结果,奠定协商的基础;其次,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精算“经济账”——向原告剖析判决后可能面临的二审、强制执行等程序性时间成本,向被告明晰其若败诉将承担的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强制执行费以及可能对企业信用造成的影响。
一番深入浅出的利弊分析使被告深刻认识到主动履行的经济性,当场表示愿意认账并提出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原告亦从现实效率出发,认为相较于判决后漫长的等待,三个月的付款周期可以接受,调解意愿显著增强。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进一步优化调解方案:一是增设了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惩罚性条款,强化了调解协议的执行保障;二是为被告在诉讼费调解减半收取的基础上,由原告再负担一半。最终,这一兼具约束力与灵活性的方案获得了双方一致认可,被告承诺将珍惜此次“低经济成本”的解纷机会按期付款,原告也对能够以高效率实现债权表示高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