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法制新闻 > 向预付式消费陷阱亮剑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向预付式消费陷阱亮剑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11/12 9:39:0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向预付式消费陷阱亮剑
重拳整治合同“霸王条款”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耕文)为进一步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乱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聚焦重点,持续推进针对预付式消费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瞄准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校外培训、住宿餐饮以及文化娱乐等重点行业。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创新采用“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打出整治组合拳。

在执法层面,支队集中力量对上述重点领域的商户展开了拉网式排查。执法人员深入经营现场,对商家正在使用的各类合同文本、协议、会员章程以及店堂告示等进行细致审查,不放过任何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行动重点严厉打击了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尽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对于检查中同步发现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等违法问题,也一并依法予以查处。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普法宣传同步跟进。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宣讲《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其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引导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环境的净化。

本次行动,该支队共查办案件14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价格等多种类型,其中1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