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我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10/24 9:08:05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工作部署,从2025年10月1日起,我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由每人每月1737元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1953元,月人均增加216元。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十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次月起,人社部门同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为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本次调整适用于全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据统计,10月份市本级有2916名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受益。市人社部门已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切实保障好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

(记者 鲁松 通讯员 钮成亮)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