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严)10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政策,帮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我市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与“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两项工程资金来源于国家彩票公益金,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学子提供有力的教育支持。
根据政策规定,助学金的资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前已被认定为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且未被收养,在年满18周岁后,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阶段连续就读的在校学生。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受助学生,每人每学年将获得1万元助学金。
为确保助学政策精准落地,我市明确了申请流程: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条件者,需由本人向其原身份认定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交助学申请,申请人所在村(居)的儿童主任将为此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符合条件者,需由本人向该儿童福利机构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在的儿童福利机构将负责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