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开展普法宣传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以绿为笔,绘就幸福生活新画卷
开展普法宣传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9/17 10:39:55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日,大通区上窑司法所携手镇综治中心、上窑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同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针对“如何辨别过期食品”“买到问题食品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逐一进行解答,并告知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树立“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此次多部门联合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咨询50余人次,不仅提升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自我保护能力,也强化了商户的法治经营理念。”上窑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与隐患排查,切实筑牢基层食品安全“防护网”。(通讯员 孙玲艳 记者 朱庆磊)
责编:周伟  复审:孙继奎  终审:迟海波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