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全市108处“电子眼”上线专盯电动车违法行为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全市108处“电子眼”上线专盯电动车违法行为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9/3 8:04:15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9月1日起,林场路与淮河大道交口、洛河大道与和风大街交口、朝阳路与中兴路交口、蔡新路与建北路交口等全市 108 处监控抓拍点位(一期)开始对电动二、三、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交警部门启用非机动车违法抓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部分平安城市监控设备,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二、三、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具体抓拍记录对象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违法载人、分心驾驶、逆向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一旦被抓拍,系统将自动推送违法行为警示信息至本人及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并将违法数据推送至辖区交警大队,对具体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电子警察将全天候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日常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务必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共同营造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为交警部门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处

(记者 苏国义 摄影报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