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
我单位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即行废止。
附件:1.公共服务清单
2.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
(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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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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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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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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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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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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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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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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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二)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3.《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淮府办〔2009〕3号):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管理,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外,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一般不能自行安排新闻发布活动。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淮宣〔2017〕78号):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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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联络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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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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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举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服务指南
一、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 淮宣〔2017〕78号)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机关是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责任主体。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是推进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市政府新闻办就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二、承办机构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联络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三、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 服务条件
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部署、重大事件,特别是惠及市场主体的政策举措,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均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服务流程
市直各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或牵头开展重要工作,如需对外发布信息的,先由发布部门向市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市政府新闻办审核认为需要召开的,涉及全市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新闻发布会,由发布部门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审批。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设在市政务中心A座10楼7号会议室)或市政府新闻办指定地点召开。
例行新闻发布会要围绕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设置议题。
政策解读发布会要围绕市政府重大政策法规、规划方案和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设置议题,内容包括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突发事件发布会要围绕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设置议题,内容包括事件情况、工作进展、责任认定等。
政务舆情发布会要围绕涉事热点问题和社会关切设置议题
六、办理时限
工作日,及时更新发布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联络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电话:0554-664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