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媛媛) 5月9日,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案中,泉山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审案之初,对本案涉及的商品房交付等相关问题深入企业与机关单位,了解施工与交付标准。通过就地法治宣传与反复释法析理,最终原告主动提出撤诉,愿意与对方化解矛盾,理性平和沟通后续事宜。
2021年,李某购买淮南某房产公司商铺一间,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某交纳定金,后续房款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但是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却未能交付令业主满意的商品房。经过查看,涉案房屋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变电房紧挨门面,商铺前铺设预期没有绿化带等。发现上述问题后,李某第一时间找到开发商协商商铺问题,但是经过漫长的两年时间仍然无法妥善解决。2023年,李某一纸诉状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为了聚力优化办案效果,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提交房屋各楼层平面图及小区总平面图等材料,并连续三次赶往商铺现场,勘察房屋实际情况,就商铺的具体情况反复与平面图纸细节比对。因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审判人员以党建促审判,将法律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在商铺现场就地开展调解工作。
在遇到建设施工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法官第一时间走进住建部门等机关单位,就交付标准是否符合规范进一步深入了解。最终,在住建相关部门联动下,房屋交付问题水落石出,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敬业付出连连点赞,并愿意和平解纷,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商量后续商铺事宜。
接下来,田家庵区法院将继续大力倡导“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推进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下沉一线解决问题,主动深入基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