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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社会新闻 > 市城管局贯彻落实《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认真查处城区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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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贯彻落实《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认真查处城区小广告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10/17 8:27:2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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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开展城区“三乱”小广告整治工作,全面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城管局对“三乱”小广告坚持“零容忍”,多措并举开展城区“三乱”小广告整治工作。一是约谈告诫。对张贴、散发非法小广告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其限期清理并接受处罚。二是语音警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个人,通过市城管局研发的“城市违规广告语音警示系统”,经过依法拍照取证、违法告知等程序并经科学研判后,将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标注的通讯号码录入系统数据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向机主自动循环播报语音提示,督促违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清除非法小广告并接受调查处理,处理完毕后,从数据系统移除相关号码。三是强制停机。对经过语音警示系统呼叫后,逾期不自行清除、又不接受处罚的,根据相关规定,由城管部门通知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业务经营单位暂停小广告上标注的通讯号码的使用,并通知行为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处理。待非法行为处理和纠正后,方可恢复其通讯号码的使用。今年以来,共报停违法行为人电话号码151部。四是严格处罚。根据《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在沿路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城市雕塑、行道树、杆线及其他设施上乱张贴、涂写、刻画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清除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多批次、大面积、大体量乱张贴、涂写的违法行为人按照法规条款高限500元进行从重处罚。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各区城管执法局(大队)共处罚违法行为人361人次,罚款60200元。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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