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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公共停车位,拖走!
【字体: 】 发布时间:2021/9/18 7:18: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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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明星 摄影报道)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停车秩序,针对公共停车位被私自占用的现象,9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城管部门在全市统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直击了整治现场。

“这是公共停车位,所有人都可以免费停放,不是你自己家的。”在人民北路东侧一商户门前,一连三个机动车泊位上被写上了“专用”两个字,执法人员要求商户立即进行清除。在人民北路东侧的公共停车位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看到,有的机动车泊位被商户放置圆锥筒、或停放非机动车等占据;有的非机动车停放区被机动车占据。执法人员对这些行为或进行现场处罚,责令其规范停放,或对乱停车辆进行拖移。“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停车泊位内设置停车障碍,严重影响车辆正常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处以200-1000元罚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一大队副大队长周波介绍道。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青年路、龙湖南路等路段,对道路两侧擅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或在公共停车泊位内设置停车障碍的行为进行清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杨林山表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市容管理部门联合,一方面通过梳理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合理的停车位施划出来,另一方面通过强化管理将不规范停放的车辆通过拖移、贴罚单等形式,规范交通秩序。

图为对占据机动车停车位的车辆进行拖移。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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