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鸿)日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安徽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市医保局近日出台了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及药品节约资金医保激励政策。即把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给医疗机构,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产品。
为保障政策落实,市医保局要求预留医保激励资金。激励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年底进行清算支付;明确激励金额,医保经办机构按政策方案准确计算出医保激励资金,与医疗机构核对确认后再完成支付;明确不予激励情况。要求医疗机构加强中选产品使用,确保带量采购政策落到实处,人民群众用上物美价廉的药品、耗材。对未完成规定量的医疗机构不予激励。
带量采购作为“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举措,落地后成效显著,集采产品价格大幅降低,在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的同时,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医院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高了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切实实现了医保基金的“腾笼换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