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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三个到位”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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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个到位”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8/24 8:19:5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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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夏汛情发生以来,我市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市民政部门坚持落实政策到位,联合市扶贫、应急管理部门紧急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开展摸排核查,全面掌握兜底保障对象基本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认真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与走访制度,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坚持部门协作到位,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加强与同级扶贫、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政策衔接;密切关注受灾群众中的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弱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的原则及时实施临时救助,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坚持专项督查到位,及时对各县区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按照《困难群众兜底生活保障政策指引》要求,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做到第一时间开展救助,应救尽救、应帮尽帮,防止受灾困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据统计,灾情发生以来,全市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67人、实施临时救助8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78万元,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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