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做好2019年度支持政策兑现,开展2019年度支持现代医疗和医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事项申报工作。
在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方面,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的申报条件是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本市药械企业进入临床阶段的中药新药(1—4类)及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化学药新药(1—2类),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1—5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项目。支持方式为对临床前研究按研制费用的20%予以补助,对临床试验按研制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兑现差额部分奖励资金。支持首仿的申报条件是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取得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市内生产的药品品种。支持方式为每取得1个首仿药品生产批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在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支持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的申报条件是在我市境内建设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项目。支持方式为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照关键设备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兑现差额部分奖励资金。
在支持创新药械产品推广应用方面,支持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的申报条件是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符合目录要求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支持方式为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对市内研制单位按单台(套)售价10%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
此外,还在改善临床试验条件、支持开放发展、支持医疗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明确了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式。(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