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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营商环境优化年 > 做好“放管服”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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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放管服” 优化营商环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7/19 8:23: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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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的重要体现。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同时突出强调,改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做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怎样做好营商环境的“减法”、“加法”、“乘法”,必须坚持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从反映突出问题入手,积极转变思路,政府“端菜”与群众“点菜”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刀刃向内,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简”即是大力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放”即是大幅度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在精简行政权力事项之前,首先要全面、彻底摸清市县乡政府行政权力“家底”,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权,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全覆盖。通过明晰与行政权力一一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厘清部门间交叉权力事项职责边界,并把部门权责晒在阳光下,为推动各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基础。

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的同时,对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承接。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建设方面,首先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予以公布。

2018年,我市将在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改革试点,着力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二、放管结合,营造公平营商环境

简政放权不是一“减”了之,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制订了行政权力的监管细则,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制订细则过程中突出可操作性,并强调在依法监管的过程中,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并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要严肃追究。另一方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并制定符合本部门具体情况的监管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三、优化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在优化公共服务方面,坚持公共服务事项做“加法”,首先全面梳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属相关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同时,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从服务质量、服务程序、服务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优化整合审批流程,按照受理、承办、审查、决定、办结5个环节要素编制服务流程图,通过服务指南、告知单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为民服务网络体系,对网上政务大厅进行升级和完善,将审批服务延伸到各部门和单位,形成了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新模式。用互联网思维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析,按照网上办理深度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工作。打通网上政务大厅与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基础数据,实现了与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无缝对接,做到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清单之外无权力。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服务效率,以需求为导向,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的个性需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才能有更多的“获得感”。(王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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