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首页 > 打赢脱贫攻坚战 > 特色种养产业助力精准扶贫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协同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特色种养产业助力精准扶贫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7/11 8:24:03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月4日,在凤台县钱庙乡圩西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大棚内,贫困户陈士海正在挑拣蔬菜,一箱箱新鲜的西红柿、黄瓜打包装车,运往超市、批发市场。

“像陈士海这样的贫困户在基地主要做一些轻体力活,比如拔草、浇水、点花、摘菜、打包等,长期在这务工的贫困户有5人,农忙时人会多一点,平均下来每人每月有1800多元的收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东方说。

陈东方的灿翠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凤台县钱庙乡圩西村两个扶贫产业项目基地之一。近年来,凤台县把特色种养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着力点,深入推进贫困对象跟着产业项目走的特色产业扶贫路子。2017年,县农委按照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凝心聚力,精准施策,强化培训指导,突出主体带动,加快项目落实,特色种养业扶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特色种养业贫困村达标任务完成率达到258%,特色种养业贫困户达标任务完成率达到224%,“一村一品”达标任务完成率达到300%,贫困村项目覆盖率达到100%,贫困户项目覆盖率达到91.7%,县财政投入户均达到3906元,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比例达到91.4%,各项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

去年,县农委抽调90多名技术人员,分成14个组,进村入户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调研,帮助38个贫困村编写了特色种养业扶贫方案,每个贫困村重点发展1至2个特色产业;制定了粮食、蔬菜、畜牧、水产、果蔬、休闲农业等15个特色产业生产技术规程,编写了40多个特色产品发展技术明白纸,装订成册,乡村干部、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人手一本。县农委还整合全国千亿斤粮食生产、现代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绿色高产攻关、品牌粮食示范县等农业项目资金2600多万元,重点向贫困村、特色产业倾斜。在朱马店、尚塘、新集等乡镇,新建高标准农田2.6万亩;在凤凰、丁集、新集等乡镇,新建水稻育秧工厂8个;在刘集、顾桥、大兴等乡镇,开展水稻、小麦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多亩。

据县农委负责同志介绍,该县农委用好、用活县产业扶贫资金,组织引导龙头企业与产业扶贫对接,建基地,树品牌,着力打造产业扶贫亮点。县财政投资697.5万元,在县农业园区为38个贫困村建设93个食用菌扶贫车间,资产归贫困村集体所有,安徽坤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生产管理,合同期限6年,每个扶贫车间每年固定分红1.5万元,其中50%以上分给贫困户。县森林苗圃在丁集镇沈庄村采煤沉陷区建设中山杉育苗基地,承包给贫困户管理,保底分红,多劳多得,沿济祁高速、凤利路、凤蒙路、泥古路等交通要道,建设中山杉绿色长廊扶贫基地,流转163户贫困户、257.6亩土地,每亩流转费用1100元。县农旺植保专业合作社、县禾谷香农机专业合作联社都是国家级示范合作社,他们强强联合,为600多户贫困户免费提供水稻机械插秧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县粮食银行与贫困户签订1.2万亩优质大米订单生产协议,产品直接供应五粮液集团。同时安排县畜牧局、县农技中心、县水产中心等6个二级单位,分村举办特色种养业扶贫技术培训班45期,培训贫困户1649户、1666人;安排县农科教办公室举办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技术培训1期,培训37人;选派159名农技人员,每人联系指导2户贫困户,制定具体的产业指导方案,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每户掌握1至2项特色产业发展技术。

在现有基础上,今年该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特色种养业扶贫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特色种养业扶贫方案,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突出主体带动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培训,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全力以赴做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为全县贫困户脱贫致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岳荣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