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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大市民的饮水安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3/28 9:53:0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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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港口环保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综述

2017年6月2日上午11时25分,随着一声震天巨响,位于田家庵区淮河岸边的渔业社码头沉入水中。至此,我市42处非法码头、5个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咀、4个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合法码头全部拆除,60处临河堆场全部取缔,一场港口环保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的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此前,我市码头、临河堆场(装卸点)均未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环保基础设施滞后,其对淮河行洪能力、航道通航条件、船舶运行安全、生态环境和水源地饮用水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修复淮河生态环境,发挥淮河作为黄金水道对于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作用,规范淮河的水运市场,市交通、公安、环保等多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码头和环保整治专项治理活动。

为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港口环保和非法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部署,面对我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多、任务重、起步时间晚等实际困难,市交通、海事、港航管理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突出环保问题落到实处。此次整治工作以“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为原则,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分类、分步进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事局,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两个督查组、海事局成立五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实行分片包干,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每日对辖区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掌握整治动态。

交通海事部门作为此次港口环保和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以及环保、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形成合力,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在整治工作中,他们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对辖区港口经营人持证或无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根据私建码头和非法堆场性质、地况等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区分梳理,摸清了底数并分类造册建档;与专业人士沟通探索,设计科学合理的码头建设方案和污染防治方案,制定了《关于推进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工作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好码头业主的思想工作,约谈整治不力的码头业主,讲清形势,表明省、市政府彻底取缔非法码头、进行环保整治的决心,督促其自行拆除非法码头,进行环保问题整改。

为了将非法码头彻底取缔,交通海事部门加大巡查频率,掌握码头、堆场及水域的实时动态,加大饮用水源区保护,延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距离,设置浮标、浮筒等警示设施,及时驱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停靠的船舶和非法浮吊船。对违规停靠水源保护区的船舶予以驱离或进行行政处罚,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一级保护区内无违规停泊各类运输船舶和船舶污染。同时,海事部门还建立港口码头整治日报制度,每日收集各县区整改情况,基层海事监管人员“每日一查、每日一报”,通报整治情况。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海事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始终奋战在岗位。经过数月不间断的努力,打击非法码头及港口环保问题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决定性的胜利。

(记者 张鹏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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