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思路,加强沟通合作及工作对接,着力构建良性、科学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为全市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组织基础。
学术互研。市司法局与市中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诉讼服务优化等问题进行研判交流;联合举办“房地产开发与交易”、“新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等法律讲座,促进律师和法官学术交流、沟通。
业务互鉴。市司法局邀请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赴法院观摩庭审、学习档案管理;市中院组织法院新录用公务员赴律师事务所学习体验,加强了解、相互借鉴。
诉调互动。全市8家法院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安排人民调解员现场办公,尽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节约诉讼资源。加强专业化审判与专业性调解对接,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案件中,积极借助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征询意见、共同调处,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权利互尊。全市各法院均设立律师谈话室或接待室,保障律师与法官、当事人正常沟通;取消对律师的安检,开辟律师通道;规范诉讼程序,为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提供充分方便。同时,引导律师发挥“离当事人最近”的优势,积极为服判息诉、涉诉信访化解进行宣传解疑和支持配合。
(通讯员 朱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