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生促和谐
这是35名农民工的幸福笑容,当拖欠了半年多的工资被法律援助工作者送到手上时,他们喜极而泣;这是一位妻子的幸福笑容,当丈夫因工受伤无人赔偿时,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心相助,还了他们一个公道;这是一位老人的幸福笑容,当被肇事车辆撞伤致残后,是法律援助为他伸张正义,让他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2016年以来,我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弱者奔走鼓呼、纾难解困,积极发挥了法律援助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优势,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美好淮南建设的和谐画卷上点染了温情的颜色。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底,全市共办理法援案件5600余件,解答接访法律12348热线及群众来访达55000余人次。
“上联:法通民意九州暖,下联:援慰人心四海平,横批:司法为民。”市民王先生指着他家门上新张贴的对联念诵着,他说这样的对联语言朴实凝练,情感真挚深切,让普通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法治理念的熏陶和法律援助的关怀。
“今年春节前后,我们创新宣传形式,征集撰写了以法律援助宣传为内容的春联10余对,并依托全市66个邮政局营业网点、9个法援中心,面向群众书写发放近万副春联,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介绍说,要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必须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开展法律援助“进百村,走千家”活动,进村入户发放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宣传彩页,回访法律援助受援人,引导有需求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情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组织律师参加“全省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活动,在招聘会现场为企业主、求职人员咨询问题……一年多来,市司法局积极扩大宣传,让群众知晓、关注法律援助,让“民心工程”离群众更近。
2016年5月,潘集区司法局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委托电信114对法律援助受援人进行满意度电话回访,征询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办案质量及案件承办人员是否收费等意见建议。“我们针对第三方评估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人员反馈,帮助其改进工作,提高办案水平。”潘集区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他们还将评估结果与办案补贴的发放和法律援助奖惩相结合,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质量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心感受,伴随着法援民生工程的大力推进,法援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质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市司法局积极拓宽思路,务实举措,优化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含金量”。
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司法局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援务公开制,加强跟踪回访,落实案件庭审旁听制度,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主动接受群众投诉监督,不断提升法援办案质量,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为了让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援助,感受到法律阳光的温暖,市司法局及时修订完善《淮南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人员作为援助重点。同时,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作为重点援助群体。
2016年,寿县召开了2次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该县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等展开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推进了我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寿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介绍说,仅2016年,该县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89件。
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理顺刑事通知辩护渠道,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切实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公安机关通知辩护及转交192件,检察院通知辩护及转交89件,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及转交122件,刑事法援案件占全年法援案件24%。
用无私的奉献捍卫法律的尊严,用真诚的服务维护社会的安宁,用满腔的热情擦亮弱势群体无助的双眼……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贫弱者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