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如一日的无悔坚守,架河镇司法所所长蔡维德牢记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将满腔热血奉献于人民调解事业,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扎根基层牢记使命担当 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为民
“俺们就不敢相信,钱转得那么快,合同如果不变更的话,我们秋季的稻根本不谈种。”看着地里长势喜人的水稻,家住架河镇先丰村的程梦云激动地告诉记者。“因为合同不终止不敢种,否则我们就违反合同了,所以特别感谢司法所的老蔡,为我们老百姓解决最实在的问题。”
程梦云所感谢的老蔡,就是潘集区架河镇司法所所长蔡维德。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8年来,蔡维德扎根基层,履行着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忠诚与汗水谱写着一曲基层司法所长不平凡的乐章。日前,蔡维德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1992年,蔡维德被组织任命为潘集区平圩司法所所长,先后在田集、潘集、架河镇任司法所长。多年来,他始终坚守基层一线,忠诚践行着司法所长为民服务宗旨,忠诚于人民调解事业。
没有节假日,尽管办公条件简陋,但哪里有矛盾,哪里就会有他的身影,蔡维德凭借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牢法治宣传、抓矫正帮教,以满腔热情化解邻里纠纷,维护一方稳定。针对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他费尽心思,创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待社区服刑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他始终坚持热心、耐心、细心,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014年,贺疃镇李某到架河镇先丰村和苏涂村,流转土地种植风景树。双方约定租期十年,每年租金1100元每亩,承租方于每年年初付清当年租金。但到今年3月份出租承包地的村民,迟迟没有收到租地款,也不见李某的踪影,也联系不到承包方,多次到当地政府要求解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部分村民准备要到区、市、省政府部门联合上访。这次土地流转涉及到两个行政村,156亩地,151户,如果这个纠纷不及时解决,极易引发群体性矛盾。
“群众遇到的烦心事,就是我们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蔡维德这样告诉记者,因无法联系到李某,蔡维德积极引导村民走司法程序,为了及时化解矛盾,了解事情来龙去脉,蔡维德深入到村里,到农户家了解合同内容,详细宣传相关政策法律,帮助村里到法院起诉,对困难群众免费开展了法律援助,并多方联系上了承包方,做好承包方和村民的调解,双方终止了合同,并补偿村民土地租赁费用和复耕费用。
目前,100多户的土地租赁费用已打卡发放,村民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就拿到了承包费,又及时种上了水稻,没有耽误农时,151户农民的收入也有了保障。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已向潘集区人民法院办理了司法确认,一场持续半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2015年10月,某施工单位卸煤棚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坍塌,造成现场多名工人被埋压。其中一名工人许某某系架河镇小郢村村民,经过医疗检查鉴定,许某某腰椎和眼部受伤,需要住院治疗。蔡维德一方面对许某某及其亲属开展安抚救助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敦促其做好对许某某的医疗救治和工伤赔偿工作。
许某某痊愈出院后,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金开展协商,但争议较大。蔡维德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一方面与许某某解释相关法规,悉心疏导;一方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在合法的条件和范围内,并考虑许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适当提高赔偿金数额,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蔡维德的辛勤工作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
(记者 柏松 通讯员 石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