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更是进一步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强化制度问责的体现。《问责条例》全文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抓住了党的建设根本性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必将进一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必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将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田家庵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了深入学习,在区委常委先学一步的基础上,又召开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区级领导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逐人谈认识、谈体会、谈感受,作了深入研讨交流。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全区掀起了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加大问责力度,《问责条例》出台以来,区委对履职不力的4家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田家庵区作为淮南市主城区,要实现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靠干、关键在人。我们要严肃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以问责促负责,以担当促实干,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事、干净干事、担当干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学深悟透,筑好思想“防洪堤”。《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问责的6种情形,解决了以往问责情形过于原则、过于简单的问题,为各级党组织安上了“压力阀”,为广大党员干部拧紧了“螺丝扣”。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搞明白“应当为”和“不应当为”的界线,发自内心地敬畏《问责条例》。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好用好《问责条例》,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筑牢严防失职失责的堤坝。
二、敢于担当,用好问责“杀手锏”。《问责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7种问责形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最为关键、最为有效的就是敢于动真碰硬、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按照问责主体的权限、问责的情形、问责的程序,加大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对发生失职失责情形的,不管涉及到哪一级组织、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严肃问责,做到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震慑警示效应,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晰应当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问责的权限程序,确保《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三、压实责任,种好管党“责任田”。《问责条例》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促使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问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列为检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重点内容,列为巡察、督查、考核的重要方面,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要坚持铁面问责与严肃整改“两手都要硬”,督促各级党委下大力气补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突出短板,努力把每一块“责任田”种成“示范田”。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建立改革容错机制,宽容失误、支持创新、允许试错,鼓励各级干部放心、放胆、放手干。
(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