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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问题为何至今未解决?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3/8 6:01:0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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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碧海新村《还原门面房西七户怎变成了“西八户”?》追踪——
门面房问题为何至今未解决?

      淮河早报热线新闻版去年3月以《还原门面房西七户怎变成了“西八户”?》为题,报道了潘集区的刘女士反映的门面房一事。当时采访时,潘集区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对刘女士和开发商进行积极协调,希望能尽快解决刘女士遭遇的门面房问题。然而,一年过去了,刘女士再次向淮河早报热线反映,其遭遇的门面房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掉。

      事件回放:协议上西七户,交房变成了“西八户”

       2015年3月,家住潘集区的刘女士向淮河早报热线反映,潘集区碧海新村征迁改造,她家有一套门面房就地安置在碧海新城4号楼北侧门面房西七户。然而,交房时,刘女士发现西七户并不是从西面数第七间,而是变成了第八间,更重要的是第八间门面房面宽只有1.4米,和第七间相差很大,也和她原来的门面宽度不符。

      据了解,潘集区碧海新村进行棚户区改造,在原址建设起了碧海新城。2012年3月19日,潘集区建委与刘女士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将她在碧海新村的一套门面房(面积为45.60平方米),就地安置在碧海新城4号楼北侧门面房西七户,并签订了安置房房号确认单。2015年1月,拆迁安置房开始交房。刘女士表示,交房时她并没有收到交房通知,她找到潘集区建委后,工作人员才带她去交房,然而给的拆迁安置房却变成了“西八户”,即淮南房产网上碧海新村4号楼预售项目信息显示的108室。

      刘女士介绍,按照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安置房是西七户,按照她的理解应该是从西边数第七间门面房,即淮南房产网碧海新村4号楼预售项目信息显示的109室,现在却变成了108室。由于109室门面较宽,与刘女士被征收房屋门面宽大体相同,而108室门的面宽,她测量后只有1.4米。

      “门面房讲究的就是一个门面,1.4米宽能做门面房吗,就是一个过道啊!这叫人怎么做生意?”刘女士和家人无法接受,多次找拆迁方理论,也没有结果。2015年3月2日,潘集区建委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发公司方面“工作确实有存在失误的地方,他们也愿意赔偿损失。”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公司拿出多套方案与刘女士家进行协商,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就僵持了下来。潘集区政府及潘集区建委都在积极努力协调解决此事,希望将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然而一年过去了,刘女士再次向淮河早报、淮南网反映,她家的门面房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掉。刘女士介绍,她家的门面房问题经淮河早报报道后,潘集区政府及潘集区建委都很重视,多次找她和开发商进行了协商,商定以货币形式给予她75万元的经济补偿,但时至今日,刘女士只拿到20万元。

      区建委回应:提出多套方案都不同意,将尽力协商解决

      3月3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碧海新城4号楼,刘女士反映的门面房处。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看到108室门面房的玻璃门用一把锁紧锁着,在一旁的墙面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碧海淘宝街”“4栋商—108”等内容。

     随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潘集区建委。潘集区建委负责人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其2015年6月在潘集区建委任职后,就开始想办法妥善解决刘女士反映的门面房问题。该负责人说,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要求开发商付刘女士补偿款总计75万元(包括房租费),而刘女士要求一次性付清,但像刘女士这样纯货币补偿的有十几户,开发商资金紧张,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政府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为了力争早日解决此事,政府就拿出20万元进行了先行垫付,对于剩余款项,要求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一份补偿协议,由开发商进行支付,但刘女士不愿意。

      该负责人介绍,就在2月底,区建委又找刘女士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拿出了三套方案,方案一是维持原协议,在原门面房对面,即北侧重新安置一个门面房,并进行逾期补偿;方案二是进行货币安置,根据相关规定,对刘女士原来的门面房进行重新评估,与区建委签订合同进行补偿;方案三是由其作为见证人,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货币补偿合同,刘女士继续留着与区建委签订的协议,直到刘女士与开发商签订货币补偿合同执行完,该协议才终止,如果没有执行完,该协议继续有效。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三种方案,当时刘女士都没有同意。下一步,他将继续找刘女士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对此,刘女士表示,她和家人也将会对潘集区建委提出的方案重新进行慎重考虑。

      图左侧为刘女士分到的狭小店面。

(记者 张明星 马南南)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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