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志愿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生活中,每一位默默奉献、爱岗敬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都可以称之为志愿者。
志愿者,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到的一群人,一直是默默无闻的工作,不求索取,不计回报,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可忘却的功绩。他们不要名,不求利;他们奉献不是为了索取,他们心里装着人类大爱;他们追逐的梦,是最纯粹的中国梦。他们在帮助他人之中,找到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幸福感。志愿者的精神和行动不但温暖着、感动着那些受救助的人和他们的亲朋好友,更感动着这个美好的世界,感动着每个人的心。志愿者,是新时代的雷锋,是新时代的英雄,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志愿者用实际行动唤起人们的良知,唤起人们的爱心,让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爱与希望。
志愿者,是社会上挥洒博爱的一群人,扶贫者,人恒爱之;济困者,行善积德。扶贫济困、崇德向善、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中国梦的时代要求。
志愿者,平凡中见伟大,志愿者光荣而崇高。
(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