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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淮南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5/27 6:30:0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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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日报2015年5月27日8版

  本报讯(见习记者范孝东)记者从淮南市政府获悉,为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该市近日出台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通过明晰重大事项的范围、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等方式,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建制立规。

  淮南市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必须依法明晰重大事项的范围,并在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凡是纳入集体决策的事项,由主要责任人决定启动决策程序,并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同时,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台账制度,决策的事项和具体内容、程序、执行情况等实行全过程记录,由专人负责,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此外,淮南市要求决策事项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具体责任,通过强化审计监督、实行终身负责制等方式,规范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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