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2014年12月15日
本报讯(通讯员朱庆磊见习记者范孝东)记者近日从淮南市民政部门获悉,该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共惠及8000多名优抚对象。
依据调整方案,该市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最高可达52360元/年,“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最高为1386元/月,均比原标准提高20%。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最高844元/月,提高13%,比省里标准每年高出1088元。对于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最高达530元。
此外,因战、因公、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上一年度职工(城镇非私营职工)平均工资的30%至50%发放,最高为292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