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首页 > 媒体看淮南 > 安徽日报:淮南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安徽日报:淮南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2/15 8:33:03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徽日报2014年12月15日

  本报讯(通讯员朱庆磊见习记者范孝东)记者近日从淮南市民政部门获悉,该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共惠及8000多名优抚对象。

  依据调整方案,该市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最高可达52360元/年,“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最高为1386元/月,均比原标准提高20%。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最高844元/月,提高13%,比省里标准每年高出1088元。对于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最高达530元。

  此外,因战、因公、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上一年度职工(城镇非私营职工)平均工资的30%至50%发放,最高为29299元。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