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2014年4月25日2版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浩)4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会上表彰了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省5个基层检察院、6名检察官受到表彰,其中1个集体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我省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的是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有,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袁国霞、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永红。受到集体一等功表彰的有,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怀远县人民检察院、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被记一等功的有,郎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孟领、含山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汤玉和、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陈晓兰、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季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