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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淮南市从严管理农机维修经营审查审批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12/8 8:30:4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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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民日报 12月6日 8版

   为保障和规范农机维修业务市场秩序,安徽省淮南市农机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规定,严格农机维修经营业务的审查、审批制度。

   申报三级及以下农机维修业务的由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审批,申报二级农机维修业务的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特别是对拟定申报二级农机维修业务后又准备申报农机报废更新回收企业的单位,市级农机部门都作为审核重点,严格按照部、省级农机维修业务开业的条件,严格申报资料的把关。重点是硬件审查关,把申报单位是否具备设备硬件条件作为是否审批的主要依据,分别采取看纸质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对软硬件均符合认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申报条件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拒绝受理并告之原因,不具备维修开业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      张昱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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