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昨日发布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1871元,历年来首次超过20000元。虽然工资涨了,但行业间人均工资差距较大,最低行业不足最高行业的三分之一。
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18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2元,增长10.4%。
虽然工资提高了,但行业间就业人员人均工资差距较大。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居于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采矿业3317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307元,为全省的1.52倍;金融业27926元,比全省高6055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7891元,比全省高6020元。
居于后三位的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694元;住宿和餐饮业13271元;农、林、牧、渔业11028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0.4%,不及采矿业的三分之一。
由于各市经济发展模式及水平不同,我省不同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差距也较大,月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相差1590元。
数据显示,就业人员上半年工资水平位于前四位的是淮南、淮北、马鞍山、合肥,分别为26906元、25515元、24952元和23438元;宿州、安庆、六安、亳州工资水平居后四位,分别为18428元、17952元、17532元和17369元。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淮南市比最低的亳州市高出9537元,月均高1590元。
与其他省份相比,上半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在中部排第一,但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些差距。数据显示,中部六省中,上半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名为安徽、山西、湖北、湖南、江西、河南,但差距都不算大。
尽管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在中部省份排在第一位,但比排名全国第一的北京市低22310元,月均少3718元,仅为北京市的49.5%。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也低了1715元,月均低286元。(董玉杰、王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