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衡量每个党员干部言行举止的标尺。加强纪律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根本之策。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向全党发出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动员令”,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应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时时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做遵规守纪的示范者。
在学纪中筑牢思想根基。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它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点,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这个根本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进行研讨,搞清楚“要学什么”“为什么学”,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准确把握各项纪律的边界线,懂得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的刚性标准,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在知纪中强化纪律意识。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前提。在学纪的基础上,党员干部要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纪律规矩的认识。只有深入了解党的纪律要求,熟知党的纪律,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才能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细化了处分规定,强化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党员干部只有学深悟透《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主旨内容和规定要求,知晓纪律的边界,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才能始终做到不逾纪律“底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在明纪中增强政治自觉。明纪是在学纪、知纪的基础上,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是首要的、根本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将讲政治摆在第一位,严守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遵章守纪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在守纪中提升行动自觉。守纪是学纪知纪明纪的落脚点。守纪就是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和党纪修养。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既要学纪知纪明纪,更要守纪,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所有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要无条件地遵守纪律,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不搞变通、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切实把党的纪律转化为行动自觉,以优良的作风率先垂范,争做新时代最讲政治、最守纪律、最敢担当的党员干部。(苏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