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首页 > 淮风 > 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字体: 】 发布时间:2024/4/12 21:17:06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提出,要重点打击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势力,受到企业好评。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进一步壮大民企发展底气,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必要之举。今年以来,各部门加大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稳定可预期。

也要看到,在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领域,恶意阻工、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等黑恶行为尚未根除,干扰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仍较突出,让部分民营企业家难以卸下思想包袱。

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另一方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依法惩治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个人信息、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的保护,建立完善举报和追诉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针对“以商养黑”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黑恶违法犯罪,应及时查处、以案促治,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特别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有关部门应协作联动,从打、防、管、服、宣等方面着手构建全方位长效保障机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曾诗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