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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改作风 办实事 优环境 淮南在行动 > 由破而立,用法治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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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破而立,用法治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4/18 9:00: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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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破产专业化审判,创新破产预重整机制体制,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成功办结淮南金丰易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系我市首例在破产中前置预重整程序的成功实践,为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保障大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组建专业团队,下好谋篇布局“先手棋”。该院探索完善专业法官团队建设,指定民事审判庭3名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组成破产专门审判团队,实现“术业有专攻”,精准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为后续延伸司法服务、开展破产预重整奠定基础。制定《大通区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大通区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程序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南》《大通区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操作指引》,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有效缩短破产案件平均审判用时。2022年,该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64天。为顺利推进企业破产重整,通过“实地考察+公开竞选”方式,从数家有丰富经验的律所中选任出最终的预重整管理人,督促其进行预重整工作方案草拟、每周汇报预重整进展、定期提交阶段性工作汇报等工作,真正发挥公正、高效推动企业破产重组的作用。

探索府院联动,拧紧破立并举“责任链”。为更好维护债权人特别是普通债权人利益,该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建立企业破产重整处置协调工作机制,区政府牵头成立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大通区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法院破产审判中依据职责给予支持的内容,打破法院“单打独斗”工作局面,多方凝聚破产重整处置合力。定期召开破产重整协调会议,充分发挥政府资源调配、法院专业审判的作用,让法院在一线进行项目推进,权衡各方债权人的利益,保障债权人权益最大化,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风险防范、财产接管、资产处置、企业注销、防止逃废债等问题,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判、部门联动”大格局。

巧用“互联网”,开启智慧破产“新模式”。该院充分应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快速转换破产审判思维,探索“互联网+破产重整”模式。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尽快完成债权申报工作和审核工作,该院通过“线上电子申报,线下分流申报”,主导开展债权申报工作,为推动破产案件审理提质增效打好基础。运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打破地域限制,提高会议出席率,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参与权,使其足不出户就可以满足参会、投票表决的司法需求。同时,积极与债权人、债务人沟通交流,将案件审理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表、管理人工作报告、重整计划草案等信息“线上+线下”完全公开,有效强化了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全方位监督,消除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对立情绪,使管理人工作和法院工作赢得了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推动债权得到实质性主张、债务得以实质性化解。

引入“共益债”,探索资产处置“最优解”。为缓解资金短缺问题,兼顾重整效率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该院积极引入“共益债”,有效破解了融资困难对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处置进程的掣肘。在办理淮南金丰易居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时,该院引入“共益债”资金模式,力求以最少的共益债投资争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给予优先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多种清偿方式以供选择,通过现金清偿、以房抵债等路径,最大程度保障重整案件中债权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受偿。通过共益债模式,帮助淮南金丰易居公司恢复正常运营,旗下的易居东方城项目从2022年8月开始复工,目前已新封顶大楼3栋并启动房屋预售。通过引入“共益债”,成功恢复企业造血功能,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让面临破产的民营企业摆脱债务困境,也一定程度减轻了民营企业负担,真正实现破产重整“三赢”。(通讯员 芦习文 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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