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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生态环保督察在行动 > 淮南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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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字体: 】 发布时间:2021/5/1 17:11:2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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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4月24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向淮南市转办第十七批环境信访件9件,涉及环境问题11个,部分信访件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大气环境问题3个、水环境问题3个、土壤问题1个、噪音问题1个、生态环境问题1个、其他环境问题2个。第十七批转办信访件涉及9个县区,分别是凤台县2件、田家庵区1件、寿县3件、大通区2件、谢家集区4件、潘集区1件、毛集区1件、经开区1件、高新区1件。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日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淮南市 寿县 D2AH202104230063 淮南市寿县李山乡距离李山小学5、6百米处,一家砂石厂(老板姓郑),生产时机器噪音、运输装卸噪音扰民,扬尘污染严重。 噪音,大气 属实 李山乡实际为寿县小甸镇。2021425日上午,小甸镇对李山村郑某某砂石销售部进行现场调查,该销售部位于寿县小甸镇李山南、距离李山小学600米左右,砂石销售部老板郑某某,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现场询问了砂石销售部老板郑某某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针对该砂石销售部存在的问题,小甸镇人民政府现场责令该销售部停止销售、并下了停止销售砂石通知书,要求该砂石销售部老板郑某某于2021426日晚上8点前把砂石搬离此处。
2 淮南市 谢家集区 X2AH202104230057 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鸭背村,村长马某安2009年非法占用该村150亩耕地,用于建设西湖农庄大酒店,影响周边环境;鸭背村村民李某宝非法占用该村耕地420亩,其中200亩被严重破坏,挖土所形成的大坑填埋建筑垃圾,并用于堆放煤炭、矸石等污染物,150亩耕地被违法建造楼房及砖瓦窑,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1、西湖农庄非法占地问题。经现场勘测,该宗地位于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鸭背村,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符合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宗违法用地面积10.6459亩,并非信访件所描述的150亩。2014年6月,原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向西湖农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0.6459亩;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354.2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74134元。当事人足额缴纳了罚款,其余处罚事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原《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现修订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原淮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0月对该案予以结案。2、“鸭背村村民李某宝非法占用该村耕地420亩”情况。根据原淮南市国土资源局调查结果,谢家集区鸭背轮窑厂原属于鸭背村村办企业,在1990年6月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批准使用面积9.9亩,至2000年前后逐渐形成现在的用地规模;2005年1月,由村民李某宝买断该厂实际经营权,随后实施技改(占地5亩),新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在原有厂房核准范围9.9亩内改建,未超出批准范围。2007年11月,该厂实施第二次技改,当时规划占地面积25亩,使用的土地主要是拆除该厂原职工住房、坯库、晾晒砖坯的场地和回填取土塘。此后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占用土地不断向外扩张,大部分为原淮南矿业集团谢二矿在1984年7月21日已经征用的国有沉陷地。经现场勘测,该宗地面积76.0892亩,占地类型为采矿用地,并非反映的“占用耕地420亩”。3、关于“200亩地被严重破坏,挖土形成大坑填埋建筑垃圾”问题。谢家集区鸭背轮窑厂1985年建厂,1985年至2005年之间,办理有采矿许可证,产品为粘土烧结砖,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砖,期间共开采粘土35亩;2005年村民李某宝买断该厂实际经营权后,对形成的大坑,于2006、2007年用建筑垃圾回填作为扩大生产用地,同期企业技改为煤矸石空心砖生产线,少量掺和用土均为外购,不再取土。4、关于“用于堆放煤炭、矸石等污染物,150亩耕地被违法建造楼房及砖瓦窑,污染周边环境”情况。2017年7月份该厂停产,2018年该厂对堆放的煤矸石等生产原料全部清运。砖厂现存房屋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均建于2003年,属企业生产配套用房,并非“150亩耕地被违法建造楼房及砖瓦窑”。2019年,该厂拆除所有砖瓦轮窑,清运了裸露的拆除垃圾。 原有未经审批非法占地问题已经由相关部门处理,土地上附属物均已列入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拆除目标。下步工作:配合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拆迁,并做好项目建设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3 淮南市 高新区 X2AH202104230036 淮南市高新区半山家园二期,5号楼2单元504、9号楼3单元505、10号楼3单元505、23号楼3单元506、16号楼1单元502、16号楼3单元506、25号楼3单元506、28号楼1单元501在顶楼加建违法建设,并改变烟道及排烟口的位置,导致楼下住户排烟不畅,油烟倒灌。 大气 属实 信访件反映“淮南市高新区半山家园”实际为“淮南市高新区伴山家园”。经核查,该小区确实存在顶楼违规扩建现象,在扩建过程中改变烟道及排烟口的位置,致使楼下住户油烟排放不畅。 高新区城管分局对违法建设及擅自改变烟道,封闭排烟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恢复原状。同日约谈安徽海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伴山家园项目部经理朱某华。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
4 淮南市 谢家集区 X2AH202104230056 淮南市谢家集区唐山镇施家湖境内,一些排灌站和排灌渠被私人设置大量围网、地笼,用于非法捕捞。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部分拦网设置在排涝站、排灌渠附近,是为了拦堵漂浮物和杂草进入排灌站,以防对排灌设备造成损坏;部分拦网及地笼是由少量养殖户私设。 谢家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及唐山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对私自设置的围网、地笼进行了清除,已清除完毕。
5 淮南市 大通区 D2AH202104230078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140043 信访件处理结果中第二条“淮南市林业局与省林业局就此案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力争省林业局维持市林业局行政处罚决定。如省林业局经行政复议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而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市林业局将在当事人6个月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依法向大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存有异议,2019年环境整治期间为何只有这四栋违建未被拆除,而2019年其他被拆除的业主却没有6个月行政诉讼期;这些饭店从2019年至今仍在继续营业且每晚停放大型灰罐车,扬尘扰民;要求明确四栋违建六个月强制执行的起始时间。 其他污染 属实 2020810日,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邹某喜、邹某安、方某康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三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恢复土地原状。随后,邹某喜等三人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20201023日,省自然资源厅以做出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等,撤销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淮南市林业局对邹某喜等三人违法建设案件进行调查处理。2021年1月7日,林业局对该案立案调查。2021年3月10日,林业局向邹某喜等三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恢复违法占用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1665.7元。随后,邹某喜等三人向省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3月17日省林业局向淮南市林业局下达行政复议答复书通知书。已按照要求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现正在等待省林业局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如省林业局经行政复议维持市林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而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将在当事人6个月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即2021年9月11日后,依法向大通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淮南市林业局完善相关法律程序后,大通区将立即组织拆除工作。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通分局、上窑镇人民政府、上窑林场负责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影响周边环境。交警大通大队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对大型车辆加强管理。
6 淮南市 谢家集区 D2AH202104230086 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鸭背老村,村民蒋某清房屋后堆积上千吨建筑垃圾,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鸭背砖厂路西,堆放数千吨建筑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土壤 部分属实 1、鸭背砖厂路西正在进行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设有弃土区专门堆放,并予以覆盖防尘;2、鸭背老村列入西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拆迁对象后,已拆除约40户房屋,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和道路施工挖地基产生的垃圾,目前堆放在项目施工作业区;3、项目实施后,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安排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对施工单位实施环境监管,要求对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予以覆盖。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加强施工项目环境监管,对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制定清运或回收利用计划,暂时清运不了、尚未回收利用的,实施全面覆盖,防治扬尘污染,已整改到位。下步工作: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安排人员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7 淮南市 凤台县 D2AH202104230047 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大成村,希久养鸡场,距离民和社区不足200米,鸡场污水粪便未及时处理,排放至周边沟渠,污染水体,异味扰民。 部分属实 凤台县关店乡环保小组对希玖养殖场进行现场查看,希玖养殖场建有化粪池,但化粪池的粪便未及时清理,存在污水粪便溢出到周边沟渠的现象。 要求养殖户及时清除化粪池污水粪便,对化粪池进行封闭掩盖,避免污水粪便溢出,异味扰民。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对粪便进行处理,确保周围环境不受污染。
8 淮南市 寿县 D2AH202104230034 淮南市寿县众兴镇新店街道,六怀养猪厂,建在居民区,污水直排附近河道,污染水体,异味刺鼻。 部分属实 经查,六怀养猪厂参与了寿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面积5250平方米,设计存栏1500头,现存栏180头。场内配套了雨污分流设施,饮水给水管线600米,节水型饮水装置300个,密闭存储池1400立方米,堆肥棚400平方米,配套消纳土地580亩。现场发现,场区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200米,并未建在居民区;场区内存在部分雨污分流设施破损,堆粪发酵工艺不完善等问题 根据该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主要围绕降低粪污产生量,降低臭气产生量,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1、畜禽粪便进入堆肥棚和秸秆、木屑等混合,降低臭气产生量,堆肥发酵后,做农家肥还田利用。2、对破损的雨污分流设施进行维护,并且对场区内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开展排查,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转。3、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完善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9 淮南市 市辖区 X2AH202104230055 1.淮南市张集矿,张集水矿,新集一矿、二矿,朱集东矿、西矿、三矿,选煤厂,大量煤堆场、矸石场、煤泥场,污水、扬尘污染严重;2.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区,大面积露天堆放砂石、煤泥矸石,污染严重;3.淮南全市窑厂,毛集区瑞有砖厂、国华建材、日晨建材、学谦建材、顺成建材、恒发建材、博罗建材、园艺建材、闽达建材,寿县安固建材、众新建材、顺发建材等多家砖厂,未运行脱硫设备,堆场污染严重;4.淮南通霸蓄电池厂、金达蓄电池厂,铅尘污染严重,废水偷排;5.淮南上窑工业园区市政工程公司沥青搅拌站、丰远诺威新型建材、兴扬食品公司、水新建材、兴华防水材料,使用燃煤锅炉,污染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1、①张集矿(含北区)矿上对煤矸石,煤泥等物料采用“防尘网+覆盖+喷洒”的防尘措施,周围设防风抑尘网、排水沟、沉淀池以及喷洒等配套设施,配备了4台洒水车和3套6组自动冲车装置。该矿已建成矿井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反应、沉淀以及高效旋流的处理工艺。张集矿周围矸石等煤系固废截至2020年8月已清理完毕,并已全面完成覆土;②新集一矿地销煤路全部硬化,设有车辆冲洗装置,安装覆盖全线的自动喷淋设施。产生的矸石通过封闭式皮带运送至采煤沉陷区进行回填,少部分用于采煤沉陷区道路、沟渠、堤坝等修复,全部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全部正常处理,部分复用部分达标排放。采煤沉陷区西北侧矸石未全覆盖;③新集二矿煤场四周安装了高8米的刚性防风抑尘网及3台防尘喷雾炮,煤堆全部使用柔性防尘网覆盖。煤泥堆场地面已硬化,煤泥堆全部使用柔性防尘网覆盖。生活污水及矿井水均经污水处理站正常处理,达标排放。无矸石堆场。该矿煤仓下口运输道路有破损现象,积尘明显,厂区其他路也存在积尘明显、清理不到位;④朱集东矿内无永久矸石堆存场所,煤矸石通过密闭皮带运送至矿西侧东辰集团创大公司所属的煤矸石临时周转场,场地全部硬化,四周建有钢制防风抑尘网,四周安装了有喷淋(雾),场外出入口装有车辆自动冲洗装置,落矸点处于周转场内,已进行封闭改造。厂区内车辆冲洗污水通过沉淀后泵入矿井水净化水厂处理后再复用。检查发现,该矿煤矸石装卸期间喷淋设施未开启;⑤朱集西矿调查时出矸点附近部分矸石覆盖不完全,出矸点附近道路防扬尘措施不到位;⑥潘三矿内选煤产生煤泥直接从选煤厂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潘三电厂进行掺烧,不落地。工厂西北角矸石山目前堆存量约20万吨,已全部进行覆土绿化。煤矸石临时周转场地采用“封闭棚+地面硬化+喷淋”的方式,占地面积约300m2,煤矸石在矿内未发现露天堆存情况。厂区内车辆冲洗污水通过沉淀后泵入矿井水净化水厂处理后再复用。该矿内局部运输道路有积尘现场,未严格落实运输道路动态保洁措施;⑦潘集选煤厂厂区内原煤储、装、运、洗选等过程采用全封闭系统,原煤及洗选后的精煤不堆存,全部采用铁路运输。厂内建有一座煤泥封闭大棚于2019年11月投产运行。堆场用于暂存干燥后的煤泥,堆场地面及四周道路全部硬化,堆场四周设有喷淋雾设施,出入口装有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煤矸石落矸仓内运输通道设有喷淋设施,喷淋废水统一收集后直接泵入选煤生产系统回用。厂区内建有1个生活污水处理站、2个雨水净化池。整个厂区未设排污口,处理后的水全部回用于选煤生产系统。2、①凤台县涉及的堆场共有50家,其中顾桥镇47家未发现大面积堆放砂石、煤泥矸石现象;岳张集镇两处堆场都设置了防风抑尘网,未发现扬尘污染情况;关店乡1家堆场存在露天晾晒煤矸石、煤制品;②潘集区经调查,周边确实有部分露天堆放砂石及煤泥煤矸石现象。③毛集实验区经排查,存在临时堆放建筑用黄沙、石子现象。3、①瑞有砖厂于2020年8月份拆除,厂区原制坯车间有20余吨矸石粉未清理。②国华建材停产,正在建设安装湿电除尘及脱硫设备,厂区内无物料堆场。③日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取湿电工艺除尘。2020年至今停产未进行生产,堆场已经全部覆盖。④学谦建材,该厂2021年4月8日停产,采取湿电工艺除尘脱硫,现场未发现堆场污染问题。⑤顺成建材,脱硫工艺为加烧碱、石灰工艺。窑厂内矸石堆料已全部进库,未发现污染现象。⑥恒发建材2020年3月,完成一体化脱硫装置安装,2021年1月,设备升级改造为湿电除尘。博罗建材2020年7月脱硫除尘智能一体化设备调试安装完成,2020年9月21日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线系统安装进行。恒发建材、博罗建材均为矸石原料生产原料全密闭库存;⑦园艺建材厂、闽达建材厂近一个月的烟气在线监控数据进行了核查,数据显示两家企业二氧化硫均达标排放,在对砖厂的多次随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脱硫设备未运行情况;两家建材厂均建设了物料仓库,日常巡查时未发现煤矸石露天堆放情况。⑧安固建材,该公司脱硫设备正常运行,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煤矸石全部入库存放。⑨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引进外部资金改扩建隧道窑,与投资方产生纠纷诉讼至寿县人民法院,现该公司自2020年9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工停建状态,无脱硫工艺设施;公司现有堆场180平方米。4、①淮南市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共有铅尘(烟)排放口10个,均配套建有废气处理设施。铅粉制造工序铅尘(烟)经脉冲布袋除尘和多级喷淋后排放;该公司办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中申报有5个铅尘(烟)排放口,均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公司生产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洗浴、洗衣房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②淮南市金达力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涉铅工序建有环保设施,铅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5、①淮南上窑工业园区市政工程公司沥青搅拌站为上窑工业集聚区淮南市市政工程公司,该公司建设有机热载体炉一台,燃料为0号轻质柴油。丰远诺威新型建材为淮南丰远水泥技改项目,建设有天燃气热风炉一台。现场均未发现有使用燃煤锅炉造成环境污染的现象;②兴杨公司未发现燃煤锅炉,但厂区外围存在垃圾堆放,周边环境卫生较差;③水新建材实际名称为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工业窑炉,并非燃煤锅炉。该公司目前有2台燃煤工业窑炉,公司废气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控,经调阅在线监控数据,2020年以来废气排放满足特别排放限值指标,未出现超标排放现象。6、经调查核实,淮南市没有众新建材、兴华防水材料厂。 1、要求新集一矿对其采煤沉陷区西北侧矸石进行全覆盖并长期保持,建设煤泥硬化场地的围堰和围挡,6月30日之前完成;新集二矿确保厂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处理水质达标,加强排口管理,杜绝通过非正规排放口排放污水;要求潘三矿立即对矿内运输道路进行清扫,确保道路整洁不起尘;朱集东矿加强煤矸石装卸期间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煤矸石装卸湿法作业要求;朱集西矿立即对出矸点附近部分矸石进行全覆盖,出矸点附近道路设置防扬尘措施;煤业公司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各二级单位污染防治措施的动态监管。2、凤台县岳张集镇人民政府已向两处堆场产权所抵押的银行发出通告,督促银行按法律程序尽快清理上述两处抵贷堆场的物料;凤台县关店乡人民政府于4月24日要求关店乡堆场负责人限期三天将露天晾晒的煤矸石、煤制品清除干净,对煤矸石、煤制品进行覆盖,不允许再将污染环境的煤矸石、煤制品露天堆放晾晒。27日,经复核,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潘集区城管执法局正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根据摸排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毛集实验区建立了固体废物网格化监管机制,毛集实验区环保、城管、交通进行常态化联合巡查,杜绝了煤矸石、煤泥堆场反弹现象。毛集区城管执法局对砂石等物料进行每日巡查,做到立行立改,严禁各类散状物料露天堆放;3、瑞有砖厂2020年8月份已拆除,砖厂制坯车间内矸石粉2021年4月27日已清理完毕;涧沟镇党委政府已要求寿县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环保工艺设施未安装且未获批准情况下,不得生产,其堆场已按要求全部覆盖到位。4、要求淮南市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按实际情况申报修改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5、要求兴杨公司立即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截至4月29日,垃圾已全部清运,周边环境卫生已全部完成整治,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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