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账本暖万家
——我市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社会救助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
民生稳,社会就稳。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带来的严峻考验,全市民政战线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准确把握民政部门在“六稳”“六保”工作中应当肩负的使命和任务,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书写民生答卷,用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兜底”,大力开展两项行动
“社会救助关系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体现着一个社会的爱心和温度。”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管玉生介绍称,我市民政部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紧盯民政兜底目标,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切实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为此,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该局制定实施方案,对10个县区18个乡镇29个村222户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实地随机抽查走访,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县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同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会同市扶贫办制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对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开展逐户排查,对符合整户施保的坚持整户施保,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人员或家庭予以密切关注,动态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及时予以临时性救助。
“提标”,提高各类保障标准
社会保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福祉。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辖区和凤台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93元提高到642元,增幅8.3%;寿县由560元提高到600元,增幅7.14%。”市民政局低保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夏明媚介绍,我市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了基本生活标准,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200元,寿县提高到9600元;市辖区和凤台县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00元,寿县提高到6600元;全市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400元。
在农村低保补助方面,我市下发通知,建议市辖区统一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其中A类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70元,B类保障对象提高到450元,C类保障对象提高到330元。同时,阶段性提高价补标准。2019年3月以来,我市持续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阶段性扩大了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发放范围,3至6月份发放标准提高1倍。今年以来,累计为98.57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766.8万元。
“补缺”,织密编牢“四张网”
民生连着民心,保基本民生稳固、基本生活稳定,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为此,我市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提高民生保障的质量和水平。
织密编牢最低生活保障网。我市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计算家庭收入时予以扣减;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受疫情和灾情影响,导致家庭遇到暂时性困难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7万人次,发放保障金3.91亿元。
织密编牢特困人员供养网。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居住特困人员安排入住供养服务机构,根据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半失能程度、不同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为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今年已累计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1.16亿元,发放护理补贴409万元。
织密编牢临时救助救急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给予低保标准2至12倍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在乡镇建立“备用金”制度,缩短审核审批流程,提升救助时效性;将因受疫情、灾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采取发放救助资金、购买生活必需物资等多种方式开展临时救助。今年已为2607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98.2万元。
织密编牢特殊群体保障网。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通过保障服务、阵地建设、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提高我市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走访制度。(记者 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