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职能,严把登记准入关,加强生产企业、市场销售、餐饮场所、网络交易监管,全力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专项小组 制定有力措施
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印发了《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禁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7月9日,印发《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四项制度确保打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通知》,从组织领导、包保责任、督查考核、信息报送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深入开展禁捕专项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区局积极实施“两督促”“四清理”工作。“两督促”主要为督促各市场主办方对农贸市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者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江鲜、淮王鱼等野生水产品上市销售;督促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不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长江鱼、淮王鱼等)。“四清理”主要为:一是清理登记的营业执照。对照营业执照办理系统,梳理在业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对排查出含有禁用语企业名称的企业要求及时变更登记;二是清理水产经营、餐饮单位门店招牌。尤其要认真排查各餐饮等单位中含有“渔港”等字样店招;三是清理餐饮单位菜单。要求各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使用含有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菜单;四是清理广告宣传用语。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菜单,要求不得书面或口头以野生鱼(长江鱼、淮王鱼等)为噱头推介菜品。严禁各经营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严把准入关 规范广告宣传
“十年禁渔”功在当下、利于千秋。为了管住市场,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无利可图,市市场监管局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严把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餐桌”每个环节的监管关口,全环节追踪、全链条打击销售禁渔区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
严把登记准入关。全面摸清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长江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底数,根据整改要求,对不合规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对今后新增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长江江鲜”“捕捞”等字样的企业,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把好市场准入关。
从7月2日开始,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拉网式清查。首先加强门店广告、招牌检查,对含有“长江活鱼”“江鲜”“长江野生鱼”“淮王鱼”等字样的企业名称、招牌字号和菜单,进行更改规范。其次,重点加强对大型餐饮、特色餐饮企业的巡查力度,实地查看其菜单、厨房、养鱼池等,并与店负责人、厨师长等主要管理人员宣传长江禁渔的意义,宣讲销售江鲜、长江野生鱼、淮王鱼的危害。截至目前,全市相关企业店堂外或菜单标有“江鱼”“长江野生鱼”“淮王鱼”等相关内容的招牌字样,已进行撤除。
规范广告宣传。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对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以及“淮王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盯紧网络交易。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对可能涉及线下实体违法行为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通过线下走访,积极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网店经营者、餐饮经营者,宣传国家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相关政策及重要意义,督促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突出重点 加强全链条监管
加强生产企业监管。以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禁止采购、加工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防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及制品混入生产环节。
强化市场销售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严格餐饮场所监管。以水产品及其制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监督水产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依规从重查处。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245人次,水产品加工企业85家次,检查水产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663个次、餐饮企业1455家,均未发现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加强宣传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不得采购和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7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致淮南市水产品经营户的公开信》,号召全市经营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鼓励举报违法线索。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处置举报力度,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规出售、利用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水生野生动物、违规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突出执法办案的导向作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十年禁渔”是一场攻坚战,,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协作,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通过持续整治,努力达到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目标,使“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的普遍共识。(记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