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这332个保护区中,就包含位于凤台硖山口的淮王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淮王鱼”学名长吻鮠,因西汉淮南王刘安喜食而得名淮王鱼。上世纪九十年代因淮河污染及滥捕造成“凤台淮王鱼”自然资源衰竭,产量一落千丈。为保护好这一稀有水珍,近年来,凤台县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今年以来,按有关文件要求,凤台县更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成立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长吻鮠(淮王鱼)种质资源保护区凤合段禁捕退捕工作。
多方努力保护凤台淮王鱼
淮王鱼素有水中活化石之称,是省二级保护动物,为保护该品种,生长于淮河岸边的农民詹可和于1996年9月自筹资金注册成立了我省首家民营科技机构“凤台县硖山口淮王鱼研究所”,从渔民手中高价收购野生“凤台淮王鱼”,同时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安徽农业大学、省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多次组织专家教授来此调查、采样,2003-2004年上海水产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武带领他的科研团队吃住在“凤台县硖山口淮王鱼研究所”进行“凤台淮王鱼”人工繁育及生物学特性研究,以期为该物种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市渔政处积极努力申报省、部级“凤台淮王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012年该品种被农业部列为第五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品种。为更好地保护淮河珍宝“凤台淮王鱼”种质资源,保护物种多样性,凤台县制定了《“凤台淮王鱼”产业发展规划》,并于2018年以凤台县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为主体成功申报了“凤台淮王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凤台县又增一地理标志产品。
为了做好禁捕退捕,保护好淮河稀有鱼种和生态环境,凤台县多次召开禁捕退捕工作大会和调度会,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禁渔工作小组和综合执法联合行动小组,并将以往三个月的禁捕期调整为全年禁捕退捕期。
为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取得实效,凤台县印发禁捕、退捕宣传资料5000余份,领导小组推行周例会、月调度机制。同时将淮王鱼、江黄颡、刀鲚、银鱼、淮河鲤、长春鳊等淮河稀有鱼种为重点保护对象,通过发布公告、张贴标语、微信qq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目的、意义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增强民众的认知度,同时在放流水域重要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公告等,特别是在淮河淮南段长吻鮠(淮王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凤台核心区10公里范围内,两岸设置大型警示牌九块,全方位、立体式提高市民百姓禁捕退捕的意识。
多方支持凤台淮王鱼产业发展
自2012年以来,每年的凤台县委县政府1号文件、支持水产业发展的文件中都明确有支持“凤台淮王鱼”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为“凤台淮王鱼”产业发展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凤台县现有淮王鱼研究所1家、黄颡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水产良种场1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家,专门从事以“凤台淮王鱼”为主的鮠科鱼类苗种繁育及生活习性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年繁育“凤台淮王鱼”苗种200万尾、年培育大规格“凤台淮王鱼”苗种50吨。
从2008年开始,凤台县组织在淮河进行增殖放流活动,每年均在淮河硖山口放流淮王鱼大规格鱼种数万尾,特别是2013年以来,共向保护区投放淮王鱼42万尾,江黄颡110万尾,投入资金近520万元,通过十几年的增殖放流活动,曾经濒临灭绝的淮王鱼、江黄颡等鱼类资源得到了较快恢复,种群和数量都有了较大的提升,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中心在保护区内的监测点监测,现在能在淮河里看到不同规格的淮王鱼,并形成一定的数量。
通过多年的宣传,近年来,在政府增殖放流的同时,也有很多爱心市民和群众自发地参与了进来,将误捕的淮王鱼进行放生,其中最大的个体达到了5.7公斤。据凤台县水产养殖中心介绍,目前,“凤台淮王鱼”地理标志水域面积已100公顷,数量已达8吨。
禁捕退捕确保放流成效
据介绍,持续多年开展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有助于修复淮河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放流期间,凤台县组织县、乡镇渔政人员,开展对淮河河道放流水域的巡查和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坚决取缔禁用渔具,为增殖放流创造良好的水域环境,提高放流鱼苗成活率,确保和巩固增殖放流成果。
为了推进禁捕退捕工作,凤台县严格落实中央“四无四清”部署和省委“六无四清”要求,形成合力,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查、拆、补”一体化推进,确保底数摸清到位、渔船渔具退出到位、渔民生计保障到位、禁捕管理到位、资金保障到位。
凤台县公安、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人员深入渔民住所,通过半个月的调查,为143艘合法持证渔船和267位渔民建档立卡,逐船逐人宣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退船拆解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渔船拆解企业,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拆解企业应该坚持拆解标准为2975元/只。结合前几年渔民上岸补偿标准,该县此次退渔补偿标准为每户4.2万元。目前,已退捕合法持证渔船143艘,涉及合法持证渔民267人。267人中已参加社保的3人,享受低保的25人,全部都有安全住房。按照保护区退渔补偿《实施细则》的要求已支出渔船拆解经费425425元。渔民补偿经费6006000元,已打卡发放到位。
与此同时,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凤台县禁渔退捕联合执法小组采取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陆地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上下联动,重点打击电、毒、炸鱼和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确保执法巡查不留死角和空白。截至目前,凤台县已相继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只70余艘次,共查获禁用渔具80余件,销毁地笼等各种非法渔网近两万米,放生渔获物70余公斤,有力打击了非法捕鱼行为,有效保护了淮河野生渔业资源。(记者 李严 通讯员 徐艳友)